为强化区块链核心技术研究、实际应用突破,打造集政策支持、企业联动、创新协同、价值升级为一体的区块链产业生态系统,助力汉阳区“1+6”产业发展,特制定本政策。
本政策适用于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在汉阳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承诺10年内不改变上述关系的区块链企业(协会或机构)。本政策所指区块链企业是指从事合法合规的区块链技术创新创业、开发和应用场景实现的企业,由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聘请第三方进行认定。
第一条
入驻的企业一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、1000万元及以上、1000万元以下的分别按照200平方米、100平方米、共享工位的标准,
提供武汉星火数字产业大楼带基础装修的科研办公场地,免租2年。
对本区域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、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,
可按“一事一议”原则给予扶持。
第二条
支持行业协会(联盟、联合会等)、专业运营机构运营区块链创新基地、区块链产业园。对每年引进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净增数量不低于10家的行业协会、运营机构,按照新引进企业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奖补。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、5000万元及以上、1亿元及以上的,分别按照30万元、50万元、8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。引进企业达到“四上”标准的,经认定后,当年按每家企业5万元的标准追加一次性奖励。
第三条
积极开放区块链应用场景,吸引各类区块链企业参与政府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建设。对掌握核心技术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参与建设的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,按国家、省级标准分别给予区块链企业30万元、15万元奖励。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市级以上的区块链比赛,对获得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企业分别按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。对获得省级、国家级的,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万元、5万元。
第四条
支持平台建设。对新获批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区块链众创空间(孵化器)或区块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区块链创新创业基地等相关平台,按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
第五条
支持企业制定相关标准。对主导制定区块链技术及场景应用相关标准的企业(协会或机构),经认定后,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分别
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
第六条
支持“星火·链网”骨干节点建设运营。区内企业作为业务节点接入至“星火·链网”骨干节点,对接入企业的接入服务费给予一定金额补贴,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。区内行业或者区域子链接入至“星火·链网”骨干节点,对接入的子链运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补贴,每家单位不超过10万元。总支持资金每年不超过200万元,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。
第七条
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对获得银行资金贷款100万元以上、3000万元以下(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)的区块链企业,每年按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本金和利息,给予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%的利息补贴,补贴最高期限2年,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企业,由区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择优进行股权投资。
第八条
鼓励区块链企业加强人才培养。对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,重点考虑推荐参加“武汉英才”“知音英才”等省、市、区人才工程评选,全力提供人才公寓政策支持。对于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区块链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(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),每年按其当年所缴纳个税的区级财政贡献100%予以政策扶持,奖励年限不超过2年。
本政策所称以上、不超过均含本数。与区内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,或属于同一项目、同一事项、同层次或同类别的,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。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,参照省市政策执行。奖励的涉税支出,由受奖企业或者个人承担。受奖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承诺,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,一经查实,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,并追究相关责任;当年发生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,不能享受本政策。
本政策由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,有效期为2年。